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两节”期间加强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和低保等群体的生活保障;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以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为低保人员增发生活和价格补贴,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春节临近,要进一步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一要保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低保等群体发放相关补贴,保障好基本生活。二要加强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监测排查,确保应社会救助保障的不遗漏。三要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对留在当地农民工、留校学生等的生活做好相关安排,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关爱服务。四要摸底排查,帮助孤儿、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生活困难,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五要保障好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特别是临时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六要围绕支持民生、保障民生,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拨的1000亿元救助补助资金,加强监管,防止挪用。要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把基本民生保障资金打够打足,按照资金直达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会议强调,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因局部聚集性疫情加强管控,要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的市场保供,让群众安心过年。
会议指出,健康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大事。为逐步解决看病贵问题,近年来国家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重大改革,截至去年底已开展了三批集采,覆盖的药品平均降价54%,每年节约费用530多亿元,惠及亿万患者。近期又将开展第四批集采,并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范围。会议要求按照医改部署,坚持三医联动,推动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一是按照保基本、保临床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和耗材。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集采。研究对治疗罕见病的“孤儿药”采购作出特殊安排。二是符合条件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均以通用名参与集采,通过质量和价格公平竞争产生中选企业和药品、耗材。医疗机构要确保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按需求尽可能提高采购量。中选企业要确保降价不降质量、不减疗效,保证供应。加强对中选药品和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监管。三是集采要在为患者减负同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推动药品、耗材行业在竞争中提高集中度,促进产品创新升级,对节约的医保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努力使这项改革实现患者和企业、医疗机构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