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精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党〔2020〕74号)要求,进一步精简优化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精简优化程序
CCC认证指定机构应在确保认证活动合规、有效的基础上,结合质量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对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程序作出合理精简优化,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接受和承认已有合格评定结果、拓展在线服务等措施,缩短认证证书办理时间、压减认证证书数量。
特别是针对我国已加入并能够承认相关检测、检查、认证结果的国际多边、双边合格评定互认体系,CCC认证指定机构应对转内销企业和产品相关检测、检查、认证结果予以承认或接受,尽可能避免重复评价,减低认证成本。
二、主动加强技术服务
CCC认证指定机构应着力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在主动与出口转内销企业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供政策及技术培训,制定合理的精简优化方案,安排专门人员对认证流程进行跟踪,全面做好认证服务及技术支持,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费用。
三、及时汇总通报信息
CCC认证指定机构应分别于今年9月15日、12月15日之前向我委报送精简优化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程序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强化服务、优化流程、精简证书、减免费用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联系人:认证监管司 杨书伟 010-8226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