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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深圳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央视网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决策部署,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8部门对接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若干措施》从纾困和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效扩大市场需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4个方面共提出了20项具体举措。内容如下: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决策部署,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1.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自2022年至2024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实际发生额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延续阶段性降费缓缴政策。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申请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对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第一季度实行水、电、气“欠费不停供”,免收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滞纳金。对完成转供电改造的园区在2023年2月底前实施直供电,避免电费加价。3.降低企业用房成本。加快建设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以“20+8”产业集群及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为指引,建设一批质量优、价格低、品类全的优质产业空间,通过“总成本+微利”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分割销售。在全市建设不少于2000万平方米“工业上楼”厂房空间,平均租金价格不高于35元/月/平方米,为企业提供优质、经济、定制化的工业厂房,稳定中小微企业生产、研发用房预期。发挥市属国企作用,推动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4.强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建立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及时兑现中小企业胜诉权益。遴选优秀律师,组建中小企业债务清欠法律服务团队。完善中小微企业诉求即收即分即办即反馈的闭环机制,及时解决中小微企业诉求、困难。5.降低企业融资贷款成本。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各商业银行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补偿比例最高为80%。对2023年1-3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6.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2023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且不高于1%,对符合前述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可适当减收再担保费。鼓励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推荐的贷款项目实行“见贷即担”。7.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建立中小微企业随意抽贷、压贷、断贷协调机制,保障中小微企业持续经营。8.深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做深做实金融驿站项目,加强项目培训,提高金融驿站服务的可及性和网点覆盖性,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引导各金融机构联合市、区、街道开展多层次、多样化银企对接活动。2023年实现金融驿站网点达到150个,举办金融驿站活动100场,解决融资金额超1000亿。二、有效扩大市场需求9.扩大消费刺激中小微企业市场需求。鼓励各区发放多种形式消费补贴及组织各类消费活动,持续推动消费复苏。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10.支持文旅体行业发展。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中小微文旅体企业恢复发展。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演出场所、电影院、实体书店等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联游套票”给予补贴,助力文化和旅游产业尽快恢复发展。2023年2月份开始全面恢复线下体育赛事,办好深圳马拉松、南山马拉松、宝安马拉松、盐田山海马拉松等赛事活动,加大赛艇、帆船、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赛事供给,积极提振体育消费。11.帮助企业及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充分发挥协会、联盟作用,市区联动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加有针对性的展销会、观摩会、对接会、专题会、推介会等,点对点开展供需对接;支持企业通过推流、造势营销等方式,提高深企、圳品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大对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展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在海外重点区域拓展市场。组织制造业龙头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对接合作,通过产业扶持政策降低中小设计企业的流片及经营成本。支持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发展,鼓励、引导跨境电商平台减免收费,为中小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提供跨境电商培训、商事法律咨询、案件应对等服务。12.加快推进应用场景示范。在产业园区、高端装备、智慧物流、商贸消费、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为新型储能、医疗器械、V2G(车网互动)、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多功能智能杆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先行先试创造条件,推动一批场景应用示范项目扎实落地。鼓励产业园区进行5G+物流、5G+智能工厂等场景应用,支持大型物流枢纽推广智能拣选机器人、智能立体仓储等智慧物流应用,在有条件的机场、港口开展无人驾驶摆渡、接驳等应用试点,在重点商圈及特色商街开设生物识别、数字人民币、VR导购等测试场景。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13.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期间产生的利息,贴息支持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最高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80%予以资助。市区联动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四个一”行动,每月动员一批、受理一批、审核一批、入库一批,2023年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0批以上,入库企业2万家以上,持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14.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落实为专精特新企业办实事清单,着力提升培育质效。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3万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以上。15.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吸引股份合作公司富余资金进入风投创投领域,丰富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来源。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推动辖内银行机构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特点开发设计专属信贷产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推动更多企业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16.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认定或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引导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专精特新企业减免服务费用。鼓励企业参加“创客中国”(深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在深圳赛区的获奖项目,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在大赛中荣获全国500强的企业,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可直接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在大赛中荣获全国50强的企业,在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给予“创新能力”指标直通资格。四、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17.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资源目录和数字化转型分级分类指引,加快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遴选一批优质平台商,每年对其助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的任务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推动10万家以上中小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与数字化工业软件联盟合作,搭建工业软件供需交流平台,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产业推广活动,引导工业软件企业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产品及免费试用服务。18.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培育。推动2023年企业家培育工程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向小微企业倾斜,并扩大培训规模。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每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鼓励在深高校、职业学校加强与专精特新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9.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提高中小企业质量工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内外标准编制,推广运用先进标准,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能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树品牌创名牌”,持续加大品牌建设投入,扩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市、区、街道三级企业服务体系,持续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行动五年计划,深入推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发挥“深i企”平台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性公益服务。持续推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全国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及民营企业家交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23-02-08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主要内容如下。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制定本纲要。一、形势背景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质量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质量强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效。全民质量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重大工程、重要消费品、新兴领域高技术产品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物流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持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效能逐步彰显,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显著增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引发质量理念、机制、实践的深刻变革。质量作为繁荣国际贸易、促进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要素,越来越成为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的焦点。当前,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发展基础还不够坚实。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健全质量政策,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标准,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质量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GDP资源能源消耗不断下降,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瓶颈不断突破,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一二三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信赖品牌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建成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打造一批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法规更加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要,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三、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集中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突破一批重大标志性质量技术和装备。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四)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实现资源绿色、高效再利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推动建立国际互认的碳计量基标准、碳监测及效果评估机制。建立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立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五)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开展质量惠民行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促进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加强售后服务保障。完善质量多元救济机制,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六)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实现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水平。改进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性能指标,提升可靠性、耐久性、先进性。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实现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七)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效益。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加快大数据、网络、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度应用,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八)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支持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集群加强先进技术应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培育形成一批技术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深化产业集群质量管理机制创新,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组建一批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培育形成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九)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推动区域质量发展与生产力布局、区位优势、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融合。推动东部地区发挥质量变革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质量竞争新优势,实现整体质量提升。引导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区域内支柱产业质量升级,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推动东北地区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和质量振兴。健全区域质量合作互助机制,推动区域质量协同发展。深化质量强省建设,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五、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十)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定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互联互通标准,加大监测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直接上市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管理,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和智慧赋能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加速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仿制药与原研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十一)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推行高端品质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强化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和分等分级。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实现优进优出。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质量问题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十二)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强化复杂系统的功能、性能及可靠性一体化设计,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制度,加强检测评定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完善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促进品质升级。六、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十三)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十四)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钢材、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实施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十五)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树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中国建造品牌。完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鼓励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突出地域特征、民族特点、时代风貌,提供质量优良、安全耐久、环境协调、社会认可的工程设计产品。加大先进建造技术前瞻性研究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评审、推广。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打造品质工程标杆。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筑应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七、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十六)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技推广、生产托管、代耕代种等专业服务。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价值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优化国际物流通道,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提高现代物流、生产控制、信息数据等服务能力,增强产业链集成优势。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十七)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大力发展大众餐饮服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创新丰富家政服务,培育优质服务品牌。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项目。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推动航空公司和机场全面建立旅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服务项目,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型消费体验中心,开展多样化体验活动。加强生活服务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十八)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窗通办、网上办理、跨省通办,提高服务便利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大力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扩大日间照料、失能照护、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持续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控传染病跨境传播能力。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八、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十九)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二十)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建设,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实施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考核评价,推动质量形成过程的显性化、可视化。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重视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二十一)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九、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二十二)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高效权威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推进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完善国家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规范和引导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不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强公益性机构功能性定位、专业化建设,推进经营性机构集约化运营、产业化发展。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二十三)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国家、区域、产业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系统完备、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突破量子化计量及扁平化量值传递关键技术,构建标准数字化平台,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研发,加快认证认可技术研究由单一要素向系统性、集成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开展先进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高端计量仪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研制验证。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推动形成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加大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逐步增加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投资,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二十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科技创新、优质制造、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更好服务市场需求。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促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构建协同服务网络,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区域内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鼓励跨区域要素融通互补、协同发展。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应对。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十、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二十五)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健全质量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产品质量法,推动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二十六)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完善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健全国家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地方按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建立质量分级标准规则,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引导优质优价,促进精准监管。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健全符合采购需求特点、质量标准、市场交易习惯的交易规则,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建立质量政策评估制度,强化结果反馈和跟踪改进。(二十七)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分类放宽一般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准入限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探索建立全国联动抽查机制,对重点产品实施全国企业抽查全覆盖,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召回技术支撑,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建立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质量竞争、优胜劣汰。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健全跨地区跨行业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二十八)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行业、各地区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体现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二十九)加强质量国际合作。深入开展双多边质量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有关国家的质量对话与磋商,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等合作。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等,建设跨区域计量技术转移平台和标准信息平台,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健全贸易质量争端预警和协调机制,积极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规则和标准制定。参与建立跨国(境)消费争议处理和执法监管合作机制,开展质量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双多边合作。定期举办中国质量大会,积极参加和承办国际性质量会议。十一、组织保障(三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质量强国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三十一)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十二)开展督察评估。加强中央质量督察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纲要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建立纲要实施评估机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2023-02-07
打出“组合拳”坚持“精准滴灌” 实行“量身定制”广东出台培育扶持 个体工商户31条举措
1月29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由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1月28日,兔年首个工作日,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在大会讲话上指出,广东经济的“危”源自高质量发展不足,“机”要靠高质量发展才能紧紧抓住。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广东的根本出路。 个体工商户是广东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2年年底,广东市场主体已超1600万户,占全国总量的10%。《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31条具体举措,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光明在发布会上全面介绍了《若干措施》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创新思路。刘光明表示,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参与推动广东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是稳增长稳就业的底气所在,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韧性所在。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就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就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刘光明介绍,《若干措施》提出了31条具体举措。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通过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在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方面,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压力。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方面,持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抓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增值税减免及优惠、契税优惠,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在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方面,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落实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政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方面,丰富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种类,从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提升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加强标准化服务等方面,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方面,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推动个体工商户长远发展。 据了解,《若干措施》注重从个体工商户实际需求着手,立足其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打出政策“组合拳”,切实帮其稳经营、增信心;注重从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着眼,在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化、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综合持续用力,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竞争力;注重从精准务实发力,坚持多从“小切口”入手,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政策指向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利于“精准滴灌”;注重系统集成市场监管、税务、银行、财政、人社、发改等多个部门的最新扶持措施,实现了帮扶工作的“量身定制”。
2023-02-02
苏州市纺织产品认证机构实现“零突破”
日前,苏州市纤维检验院正式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审核,获得产品认证机构资质,认证类别为“产品认证”,认证领域为“04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该院成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中首家具有产品认证资质的技术机构,同时,也填补了苏州市纺织产品认证机构的空白。此前,本地纺织产品的认证主要依托于外地认证机构,存在实地核查不便、面对面交流协调不畅、获证周期较长等问题。此次获得产品认证机构资质表明,市纤维检验院已符合GB/T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和ISO/IEC17065《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随着人们服装消费需求由量向质的转变,纺织产品认证越来越受到重视,它不仅可以提供产品附加价值,还能扩大企业销售范围,增强企业竞争力。近年来,市纤维检验院以苏州传统文化为切入点,持续推进苏绣、苏州丝绸产品认证工作,弘扬江南文化,引导传统丝绸行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荣获全国丝绸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2年,市纤维检验院积极推动苏绣、苏州丝绸、绿色纺织品及GRS认证工作,为50多家企业、100多人次提供了专业化服务;在“苏州丝绸2022”博览会中,为“苏州丝绸”“纯手工苏绣”认证获证企业授牌,为企业、消费者提供丝绸面料的现场检测和科普;推动制定苏绣苏州丝绸品质认证服务方案,低碳与可持续发展——GRS全球回收标准认证服务项目重点企业提效诊断服务方案,绿色产品认证——绿色纺织产品及绿色纤维、绿色纤维制品认证重点企业提效诊断服务方案,助力打造江南文化高地。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21家企业37个丝绸产品、6家企业8个纯手工苏绣产品通过高端产品品质认证,擦亮了“苏工苏作”的金字招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纤维检验院将以“苏州丝绸”“苏绣”产品认证为基础,发挥检验技术优势,为生态纺织品、循环再利用产品、绿色纤维等领域提供高品质认证,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提升全方位技术服务能力,打造融合高水平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要素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以高品质认证引领质量提升,以综合技术服务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纺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023-02-01
江西累计发放服务认证证书1332张
为助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省积极开展服务认证宣传活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目前,全省累计发放服务认证证书达1332张,涉及获证组织744家,服务认证步入快速发展轨道。质量认证也叫合格评定,是国际上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也被誉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和国际贸易的“通行证”。2022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期间,我省组织全省开展物业服务、商品售后服务等项目“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全省完成112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其中服务业小微企业25家,占比22.32%。同时,全省共为189家小微企业培训管理人员1503人,减免企业技术服务费或认证费用88.12万元。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强认证监管与服务,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动我省服务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3-01-31
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召开
1月18日,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世宏充分肯定了2022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成绩,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时代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责使命,准确把握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要求,准确把握行业自身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作用,加快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以新气象、新作为开启新征程、新局面。 田世宏要求,2023年,要全力以赴开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新局面。政治建设要再上新台阶,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突出抓好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要迈出新步伐,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监管体系建设;行业监管整治要取得新进展,聚焦监管主责主业和百姓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领域,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服务发展要彰显新成效,围绕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深入开展重点产业质量认证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促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等行动,助推高质量发展;能力建设要达到新水平,强化政策引领、制度保障,夯实技术标准体系,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提升监管队伍和人才队伍能力素质。 会上,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山西、上海、江苏、湖北、广东、四川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总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3-01-16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1月13日,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2022年和过去5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市场监管重点任务,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激发市场活力有力有效,公平竞争政策深入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稳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向好,市场秩序治理深入开展,市场监管能力建设成效明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应有贡献。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再造、整体性重构,市场监管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全系统坚决落实中央改革决策,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努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市场机制优化提升;始终聚焦质量发展高线,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重要成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全力以赴投入大战大考,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服务保障重大活动中彰显了使命担当。五年来的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五年来的探索实践,全系统深化了对市场监管工作规律的认识,为在新征程上进一步做好工作夯实了基础、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一系列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制定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上来,切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锚定建设“一个大市场”目标,坚持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任务,加快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要加快推进“两个强国”建设,坚持把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点领域,有力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不断完善“三个监管”手段,坚持把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作为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不断提高监管体系与市场体系的适配水平。要坚决守住“四个安全”底线,坚持把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有力抓手,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抓牢抓实抓紧市场监管工作着力点,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2023年要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三是切实提高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四是不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服务,更大激发市场竞争和创新活力。五是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质量基础。六是严格落实“三品一特”安全责任,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七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八是持续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和国际合作。九是扎实推动系统行风建设,促进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制度、作风持续优化。 会议强调,岁末年初,各项工作非常繁重,必须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抓好落实。要强化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落实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好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要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把组织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人。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总局副局长甘霖主持会议,总局领导田世宏、蒲淳、杨逸铮、申长雨、李利出席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审计署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成员,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反垄断总监、总工程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总局各机关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3-01-09
第十五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国内运作机制年会成功召开
2023年1月5日,第十五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国内运作机制年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主办,来自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及参与IEC合格评定体系的认证机构、实验室、获证企业等相关方的近200名代表在线参会。会议听取了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局(IEC/CAB)以及IEC四个合格评定体系分秘书处的汇报,并就现行认证制度、行业自律、国际人才培养等相关认证工作与IEC体系的衔接进行了交流。刘卫军司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新时代中国质量认证工作使命光荣。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三中全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工作报告时,专门提到“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2018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明确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并将其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刘卫军司长明确,IEC合格评定体系在中国质量认证工作中的地位至关重要。中国质量认证工作发展已逾40年,其充分借鉴了IEC合格评定运行机制,中国全面加入IEC合格评定体系,也阐释了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贸易”的本质属性。刘卫军司长强调,2022年IEC合格评定体系国内运作机制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认证队伍、证书数量、任职人员、提案数量等都显著增加,中国的话语权逐步提升。但同时,IEC合格评定体系国内运作机制工作也面临更多机遇与挑战,在机制运作、结果采信、推广应用方面,仍存在一些机制与监管的不足,中国机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也有待增强,后续工作仍任重道远。刘卫军司长要求,为持续推动IEC合格评定体系国内运作机制良性运行,下一步,要形成合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的有效实施。重点从加强统筹管理、健全运作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建立报告评估、加强能力建设、参与国际治理等方面,更好开展IEC合格评定体系在中国的运行,为提升贸易便利化提供更多优良实践。
2023-01-06
青海累计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000余个
中新网西宁12月29日电 (记者 李江宁)记者29日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截至目前,该省累计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共1015个,其中,绿色食品(含绿色食品生产资料)572个,有机农产品366个,有机认证环境监测面积达到1.025亿亩,地理标志农产品77个。 据介绍,2022年,青海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方针,该省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认证稳步增长。同时,该省有序开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目前该省累计创建马铃薯、油菜、枸杞、燕麦等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8个,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油菜、青稞)基地创建期基地1个,面积8.5万亩。累计创建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果洛州甘德县、久治县和海北州祁连县5个全国有机农产品(牦牛、藏羊)基地,面积达5007.28万亩。并完成绿色食品生产企业45家,有机产品生产企业6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11家认证补助250万元。 未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实行省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检测机构资质双认证等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力度,增加安全优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给,打造一批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典型,不断夯实该省农畜产品生产绿色有机基础。
2023-01-05
山西20条举措推进复工复产
12月22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从优化帮扶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包容审慎监管等4个方面出台20条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优化帮扶服务,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措施要求,该局将常态化开展“问需于企”走访行动,建立市场主体诉求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机制;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登记方式,在全生命周期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打击涉疫违法,营造良好秩序。该局将建立民生用品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在发挥职能优势、提供技术支撑,包容审慎监管、创造良好环境两方面,该局将持续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标准化医院(诊所)”专家巡回问诊等活动,审慎将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取消部分许可事项现场审查;推行轻微违法免罚等。
2023-01-04
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典型案例(第八批)
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浙江省建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韦朵蛋糕店等4家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系列案件 2022年11月17日,浙江省建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韦朵蛋糕店、琦河食品(杭州)有限公司2家门店、建德市文澜大酒店等4家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20.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建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部署,开展网上网下一体化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通过前期的线索排摸,线上对琦河食品(杭州)有限公司、莱噢达人蛋糕店、建德文澜大酒店在微信小程序销售或宣传金(银)箔类物质蛋糕甜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区块链固证。8月11日,建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集群行动,现场查获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韦朵蛋糕店(莱噢达人)1家门店、琦河食品(杭州)有限公司(季朵)2家门店、建德文澜大酒店在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类物质的实物证据,并提取了相关订单销售数据,涉案货值共计3.1万元。当事人在制作蛋糕时添加使用“金箔”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其微信小程序上宣传展示使用“金箔”制作的“玫瑰花”蛋糕图片,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建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4家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金箔蛋糕是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助长的是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不正之风,带来非理性的消费观以及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也不是食品原料,添加金银箔粉属于违法行为。 二、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七星关区鸿晟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案 2022年7月11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七星关区鸿晟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及包装材料,罚没16.8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7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办事处举报对七星关区鸿晟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现场存放有修改过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印码器、剥谷机以及未使用的食品包装袋2006个。经查,当事人回收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预包装食品,然后更换包装并更改生产日期后销售,违法货值金额1.22万元,违法所得0.99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营者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三、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沈某某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案 2022年 10 月 14 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沈某某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自行分装婴幼儿配方乳粉387袋、奶粉储存袋610个、用于自行分装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已拆封原装婴幼儿配方乳粉13罐、罚没50.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9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移送函》,联合公安部门对沈某某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原装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已分装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包约20克)及部分用于分装的包装袋、一次性手套、一台标签机、原装婴幼儿配方乳粉拆封空罐等。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1日起通过“海拍客”跨境电商网络购物平台大量购进国外生产的雀巢、爱他美、美赞臣等品牌的罐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开封分装到奶粉储存袋中,并分别加贴标签标识后,通过平台网店“小樱品牌奶粉试用集合店”和“小樱澳洲代购生活馆”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自行分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2557包,案值金额3.66万元。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严厉查处当事人无证分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违法行为,全力守住婴幼儿“口粮”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水平。 四、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劣质汽油案 2022年11月15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劣质汽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该案查办历时10个月,涉案金额高达8亿余元,涉案人员66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人,捣毁涉案汽油销售、储存窝点30余处。 2022年1月18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淮南市山南新区三和镇土楼村某加油点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加油点为无证无照经营。执法人员现场购样送检,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经查,该加油点经营者汤某、陈某等人自2021年7月至案发,使用简易加油机和私自改装的油罐车,非法向他人销售不合格汽油160余万元。鉴于涉案金额巨大,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部门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查办此案。经专案组调查取证,进一步发现地跨鲁皖两省的特大制售劣质汽油团伙。该团伙以经营化工公司为幌子,由孙某某、巴某某等人负责生产,从山东省东营市的炼油厂和化工厂大量购进无醇汽油和甲醇燃料油,并将两种油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生产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油,再由刘某某、杨某某等人负责联络批发销售。该团伙自2020年底开始生产、销售劣质汽油,以92#、95#含醇汽油的名义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时销量达20余万吨。因孙某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机动车添加不合格成品油,会对车辆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可能带来车辆和人身安全隐患。同时,不合格汽、柴油燃烧产生的尾气含氮氧化物等多种废气,造成大气污染。该案的成功查处,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有力震慑制售劣质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湘中石油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用汽油案 2022年9月1日,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湘中石油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用汽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95号车用汽油4.7万升、罚款59.0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6日,在益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湘中石油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95号车用汽油(罐号V103)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芳烃含量(体积分数)和氧含量(质量分数)不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汽油罐库存95号汽油量4.7万升,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2.79万元。2022年5月11日,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益阳市公安局。经审查,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认为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交由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处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益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落实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案件的查办,有力地规范了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乌拉特前旗汽车站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2022年4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乌拉特前旗汽车站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加油机计控主板4块、电脑主机1台、通讯控制器1台,罚没5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2日,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对乌拉特前旗汽车站加油站在用加油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在用的1号加油机和3号加油机的4块加油机主板铅封被破坏,执法人员对加油机主板、电脑主机、通讯控制器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经乌拉特前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定,结论为不合格计量器具并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属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些加油站经营者为谋取非法利益,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销售的成品油短斤少两,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办加油机作弊案,不断加大对加油站计量作弊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加油站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浠水县福德加油站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弄虚作假案 2022年8月30日,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浠水县福德加油站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作弊加油机计控主板1块、罚没25.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1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联合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对浠水县福德加油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一台加油机计控主板涉嫌擅自改动,执法人员立即将涉案计控主板拆除并送加油机计控主板生产企业(北京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经鉴定,浠水县福德加油站有限公司使用的计控主板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更换其经营的6号和7号加油枪的加油机计控主板,并安装了加油机计量作弊系统。截至案发,当事人利用计量作弊系统获利共计2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浠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一些加油站经营者唯利是图,通过更换加油机计控主板、利用后台电脑作弊等不正当方式实施计量违法行为,造成加油机显示数量与实际加油量不一致,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成功查处该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有力维护了成油品市场经营秩序,有效保障了群众利益。 八、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五津昌达水电器材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未经3C认证的热水器案 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成都五津昌达水电器材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未经3C认证的热水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2.5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16日,新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成都五津昌达水电器材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库存有外包装标注生产企业为“江苏南通樱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1台未开封的家用燃气热水器(未见3C标志)和3台未开封的电热水器(印制有3C标志)。经查,执法人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查询到“江苏南通樱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统显示存在“南通樱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注销。同时,执法人员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中查询到“南通樱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上仅有“室内加热器(浴霸)”,并无电热水器和家用燃气热水器范围。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所列产品类别,当事人库存的4台热水器均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需取得3C认证后才能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燃气具从生产许可转为3C认证,是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措施之一,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生产销售资质齐全、检验合格的燃气具,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该案的查办,进一步规范了燃气具销售单位的行为,守住了燃气安全“销售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老爸优选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2022年10月24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老爸优选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26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老爸优选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销售普通食品时宣称普通食品具有保健、治疗等功效。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该公司实体店及线上直播账号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其股东名义注册某平台账号“李博谈长高”,并开设店铺,店铺认证主体为当事人。另注册有“蝌蚪博士”小程序。当事人通过平台短视频分享长高经验、小程序直播答疑等方式,以干预脾胃健康、抗过敏治疗等可帮助长高为由,引流至其某平台店铺及小程序商城售卖“综合果蔬发酵粉”“益生菌粉”两款“长高产品”。另,当事人在某平台店铺及小程序多个产品页面,以“博士团队”“高级营养师”等宣传语对团队人员学历、资质等作虚假的广告宣传,并捏造数据宣传产品效果,误导消费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利用家长迫切想要孩子长高的心理,将普通食品包装成“长高产品”,谋取不当利益,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隐患。当事人非但没有利用其“百万博主”的流量优势发挥榜样作用,反而将其作为“博人眼球”“博取信用”的工具,严重损害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利用直播等形式发布“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网络营销宣传领域清朗空间。 十、江西省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瑞昌市昌盛液化气联营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2022年10月9日,江西省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昌市昌盛液化气联营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9日,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瑞昌市昌盛液化气联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存在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经查,当事人已充装完毕的102只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有9只气瓶超期未经定期检验,1只气瓶超过《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规定,13只气瓶超过规定的经过安全评估的燃气气瓶的实际使用年限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气瓶安全质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通过该案的查处,极大地净化了属地液化气充装领域的违法充装乱象,切实提高气瓶充装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十一、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案 2022年10月26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不合格电梯的案件线索,随后对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运行使用的六部电梯于2022年7月11日经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检测所检验为不合格。2022年7月2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设备。经查,当事人继续使用上述电梯至2022年9月2日,构成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电梯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严查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保障公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2023-01-03
加速复工复产,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北京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复工复产及整个社会正常秩序的早日恢复。 位于地下密闭空间的酒吧、KTV、网吧、健身等场所恢复经营,恢复堂食,恢复各类宾馆酒店会议、培训、宴会(婚宴)的举办,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在京团队旅游、进出京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12月19日下午召开的北京市第432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复工复产情况,指出:北京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新十条”,尽快实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12月1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北京多家酒店获悉,目前大部分酒店均已可以承办婚宴、公司年会,并接受年夜饭预订。 事实上,不止是酒店业宣布推进复商复市,自“新十条”发布后,北京各行各业都在加速推动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如航空方面,据华北空管局数据显示,预计首都机场、大兴机场航班日架次将于近期达到2019年历史同期日架次的70%;市内交通方面,近期北京地铁客流已有明显上涨。一些与复工复产不相适应的规定也在快速作出调整。目前北京已取消、调整和优化到岗率、跨区通勤、核酸检测和查验等126条政策措施。 种种迹象表明,一个充满烟火气的北京,正在加速归来。 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事关民生、经济、就业等等,与每个人的福祉息息相关。过去几年,受疫情影响,北京不少行业都受到明显冲击,企业、个人都承压已久。现在,随着“新十条”落地,北京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复工复产及整个社会正常秩序的早日恢复。 并且,当前又正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复工复产的进度,既关系到能不能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收好尾”,也直接关乎能不能为明年“开好头”。可以说,全力以赴推进复工复产,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正当其时。 当然,各行各业在恢复过程中,难免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除了对一些不合时宜的政策作出调整优化,公共服务部门也需当好“帮手”。12月6日,北京发布的助企纾困“新12条”,解了一些企业的燃眉之急。但对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也应该保持高度的关注和回应能力。尤其是近期,北京感染人数仍处于高位,这给部分企业的复工复产增加了新的不确定性。如何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因此受到的影响,或需有精细化的公共政策帮扶。 同时,北京不少企业涉及国际业务,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也多,让有需要的企业在“引进来、走出去”上享有更大的便利,促进人员流动、招商引资的早日正常化,直接关系到它们复工复产的进度和质量。而这部分工作,离不开政府部门创造更好的条件。此外,一些行业的“景气度”,与消费活力的恢复直接相关,在促进消费方面,北京相关部门不妨借鉴以往经验,适时组织开展消费季活动。 总的来说,全力推进复工复产,需激活企业的信心,稳住发展预期。这在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配套的帮扶机制等多方面,都对政府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确保让企业“唱主角”,又要保障该有的服务不缺位,考验各级政府部门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准把握。这实际上,也要求政府部门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同样要展现出新气象、新作为。 北京作为首都,复工复产的进度,社会正常秩序的全面恢复程度,对全国经济发展的企稳回升都具有重要意义。从政府到企业,从机构到个人,把重心迅速转移到“拼经济”上来,发挥好各自能动性,多想办法,多出实招,就一定能尽快走出疫情冲击的阴影,让城市更快“满血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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