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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检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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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
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在沪启动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能力验证区域联动合作和长效机制建设,日前,2020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启动会在上海召开。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宣布正式启动2020年长三角能力验证工作。2020年长三角能力验证工作由一市三省市场监管局分别在生态环境、纺织品、建材产品、机动车检验等重点领域牵头开展,按照“统一组织部署、分工协同实施、优化资源共享、结果互认采信”的工作机制,实现方案设计、部署实施、现场核查、判定标准、结果应用“五统一”,强化对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促进长三角检验检测能级整体提升,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行业营商环境。
2020-09-23
2020年认证监管工作研讨会在江苏南京召开
2020年9月16日,认证监管工作研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李春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认证监管相关处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春江副司长肯定了2020年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求各地继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强调要以增强认证公正性和公信力为着力点,加快健全认证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重点围绕抓好认证日常监管、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帮扶企业、加强认证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进全国认证监管工作。江苏省、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认证监管相关处负责人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会议重点研讨了在新的市场监管体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并听取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认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2024-01-20
加快质量强省建设 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 ——吉林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质量强省建设综述
“很好,这项工作要形成机制,持续开展下去。”近日,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对省市场监管厅上报的《关于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 据悉,近几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提升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大质量提升工作力度。前不久,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进一步强化质量第一、以质取胜意识,努力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更好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质量强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省政府还专门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以更高规格和更大力度,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省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了坚实的质量基础。 制造业质量方面,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长春光机所开发出世界上最大口径碳化硅单体反射镜;“吉林一号”卫星成为我国第一颗自主研发的商用高分辨率遥感卫星;我国首台“地壳一号”万米大陆科学钻探装备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一汽发动机及后处理技术打破国外垄断;国内首列全自主化、全自动驾驶地铁车成功下线;长光华大基因的超高通量基因测序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吉林碳谷原丝产能居国内首位;吉林科尔和应化所开发的聚合物搪塑成型装备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三个能够生产该种装备的国家。 服务业质量方面,开展十大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评选工作,推进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成第四批“吉林老字号”认定工作;出台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吉菜”主题,打造旅游餐饮名片;着眼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大力发展冰雪经济,全省35家营业雪场游客承载能力达1000万人次。 农产品质量方面,新申报农业项目标准项目171项,发布国家标准11项,立项农业行业标准6项,完成农业地方标准名录整理工作;新认证“三品一标”503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敦化绿野荣获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现在线注册追溯管理企业700余家,涵盖食用农产品所有品类;创建10个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完成“吉字号”品牌战略规划;认定第二批“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长春农博会对外展示推介该省名优新特产品,现场签约金额12.2亿元。 消费品质量方面,开展假冒伪劣治理和“双打”工作,持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在消费品领域应用;开展“百千万对标达标”等活动,启动“智慧商圈”“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开展“千企促销”专项行动,实现销售额逾200亿元;推行消费者有奖投诉举报制度,12315实现“五线合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建成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48个、乡镇中心120个,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在通榆等16个县市区落地。 食品药品质量方面,完成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小作坊普查摸底,部署白酒等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食品销售环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等工作;持续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寻找笑脸就餐”消费等行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式体系检查;出台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意见,对药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吊销生产许可证1户,查办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1件。 中小企业质量方面,印发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管理办法,新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608户,投入补助资金1.66亿元。目前,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拥有有效专利7335项,其中发明专利1754项,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450.29亿元,占总销售收入的73.5%;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力带动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吉林省直5部门分3批共认定省级双创示范基地51家。 工程建设质量方面,全面落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新建工程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制度执行率达到100%;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强化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检查,不断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将检测机构纳入第六方责任主体,强化检测机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指导意见,组织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出台《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进出口商品质量方面,建立出口品牌评价体系;鼓励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等领域服务贸易,加快中巴产业园合作项目落地;支持吉林一号遥感数据服务、鸿达集团生物识别技术、径点科技数据云服务等国际合作项目;积极发展旅游贸易,支持发展免税业态;印发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实施意见,切实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 公共服务质量方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审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天,推进破解虚假注册问题;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共享互认,化解群众办事堵点。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20.71万户,同比增长8.79%,市场主体总数达到256.20万户;印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资质认定申请要件,全省累计新增“个转企”企业2711户。 下一步,吉林省将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在重点领域(行业)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活动,不断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质量共治机制,进一步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2020-09-24
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在沪启动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能力验证区域联动合作和长效机制建设,日前,2020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启动会在上海召开。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宣布正式启动2020年长三角能力验证工作。2020年长三角能力验证工作由一市三省市场监管局分别在生态环境、纺织品、建材产品、机动车检验等重点领域牵头开展,按照“统一组织部署、分工协同实施、优化资源共享、结果互认采信”的工作机制,实现方案设计、部署实施、现场核查、判定标准、结果应用“五统一”,强化对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促进长三角检验检测能级整体提升,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行业营商环境。
2020-09-22
加快质量强省建设 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 ——吉林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质量强省建设综述
“很好,这项工作要形成机制,持续开展下去。”近日,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对省市场监管厅上报的《关于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 据悉,近几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提升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大质量提升工作力度。前不久,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进一步强化质量第一、以质取胜意识,努力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更好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质量强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省政府还专门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以更高规格和更大力度,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省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了坚实的质量基础。 制造业质量方面,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长春光机所开发出世界上最大口径碳化硅单体反射镜;“吉林一号”卫星成为我国第一颗自主研发的商用高分辨率遥感卫星;我国首台“地壳一号”万米大陆科学钻探装备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一汽发动机及后处理技术打破国外垄断;国内首列全自主化、全自动驾驶地铁车成功下线;长光华大基因的超高通量基因测序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吉林碳谷原丝产能居国内首位;吉林科尔和应化所开发的聚合物搪塑成型装备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三个能够生产该种装备的国家。 服务业质量方面,开展十大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评选工作,推进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成第四批“吉林老字号”认定工作;出台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吉菜”主题,打造旅游餐饮名片;着眼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大力发展冰雪经济,全省35家营业雪场游客承载能力达1000万人次。 农产品质量方面,新申报农业项目标准项目171项,发布国家标准11项,立项农业行业标准6项,完成农业地方标准名录整理工作;新认证“三品一标”503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敦化绿野荣获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现在线注册追溯管理企业700余家,涵盖食用农产品所有品类;创建10个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完成“吉字号”品牌战略规划;认定第二批“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长春农博会对外展示推介该省名优新特产品,现场签约金额12.2亿元。 消费品质量方面,开展假冒伪劣治理和“双打”工作,持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在消费品领域应用;开展“百千万对标达标”等活动,启动“智慧商圈”“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开展“千企促销”专项行动,实现销售额逾200亿元;推行消费者有奖投诉举报制度,12315实现“五线合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建成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48个、乡镇中心120个,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在通榆等16个县市区落地。 食品药品质量方面,完成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小作坊普查摸底,部署白酒等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食品销售环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等工作;持续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寻找笑脸就餐”消费等行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式体系检查;出台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意见,对药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吊销生产许可证1户,查办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1件。 中小企业质量方面,印发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管理办法,新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608户,投入补助资金1.66亿元。目前,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拥有有效专利7335项,其中发明专利1754项,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450.29亿元,占总销售收入的73.5%;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力带动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吉林省直5部门分3批共认定省级双创示范基地51家。 工程建设质量方面,全面落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新建工程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制度执行率达到100%;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强化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检查,不断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将检测机构纳入第六方责任主体,强化检测机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指导意见,组织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出台《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进出口商品质量方面,建立出口品牌评价体系;鼓励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等领域服务贸易,加快中巴产业园合作项目落地;支持吉林一号遥感数据服务、鸿达集团生物识别技术、径点科技数据云服务等国际合作项目;积极发展旅游贸易,支持发展免税业态;印发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实施意见,切实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 公共服务质量方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审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天,推进破解虚假注册问题;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共享互认,化解群众办事堵点。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20.71万户,同比增长8.79%,市场主体总数达到256.20万户;印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资质认定申请要件,全省累计新增“个转企”企业2711户。 下一步,吉林省将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在重点领域(行业)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活动,不断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质量共治机制,进一步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2020-09-14
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联合开展 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共同部署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推动质量提升的重大政策措施,我国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支撑了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国“质量月”以“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不断激发质量创新动力,释放质量提升活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质量强国建设事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今年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质量促进发展活力、以质量增进人民福祉。各地将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一方面着力推动质量提升,开展云上“质量开放日”、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介活动、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活动,助力企业全面复产达产,打通产业循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评估、12315热线和12315平台宣传、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解决疫情防控和改善民生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09-11
抓战略促发展 优环境推改革 保安全守底线 强法治提能力 上海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今年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抓战略促发展、优环境推改革、保安全守底线、强法治提能力”四个着力点,有序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聚焦重大战略,着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自贸区试验田作用,将上海自贸区以及临港新片区作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探索实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工业产品“一企一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等制度,试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等竞争政策。全面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系统谋划22个合作事项,“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全力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顺利完成两届进博会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方案,涵盖参展企业登记、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任务。 聚焦营商环境,着力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氛围。便利企业开办,着力推进企业准入改革,实现了开办企业“一窗通办、一窗通领”和1天可领照、最快2天可营业的目标。实现了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并在办税、社保、银行开户等高频领域应用。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相关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联合多部门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注销企业时间缩短三分之一以上。今年1-8月,全市新设企业26.5万户,同比增长11.3%,日均新设企业1585户,增长10.6%。便利企业经营,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积极推进食品经营、酒类批发零售、检测机构资质认定、3C免办等改革,开展电梯定期检验方式和“按需维保”改革试点。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助推企业竞争力提升,推出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23条政策措施,推进“上海标准”试点评价,完善“上海品牌”认证制度体系,建设全国首个区域化“产业计量云”平台,推动商用航空发动机等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发展,全市有效商标总量147万件,有效发明专利13万件。 聚焦监管执法,着力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在全国率先完成“一支队伍、一个程序、一套文书、一个系统”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大对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违法广告、网络市场交易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海查办的3个案件获选全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暨“百日行动”十佳典型案件。今年1-8月,共处置投诉举报64.5万件,办结案件1.2万件,罚没款2.56亿元。严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约6万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追溯平台。推进食品生产HACCP体系、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和多层次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中药饮片、医疗美容行业等专项整治。完善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制度体系。实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风险监测,完成2600多批次产品监督抽查,发现处置存在风险的产品52批次。实施消费品召回19起,召回缺陷消费品32万多件。 聚焦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法治技术保障水平。强化法治保障,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推动全员知法、学法、用法。出台首份跨部门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全面推进落实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全国首部标准化地方立法《上海市标准化条例》。推进《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推动《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定。获得司法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强化技术保障,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政处罚系统、互联网门户系统、投诉举报热线系统、市场监管数据归集等信息化系统的统一。升级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系统,加快推进智慧电梯和疫苗药品追溯监管平台建设。
2020-08-27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推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36条举措 将加大力度指导服务企业开展防疫物资出口认证
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巨大冲击,深圳不少企业出现经营困难,需要暂时停工或歇业。如何对待这类企业的诉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答复是:试行企业“休眠”制度。 该制度允许商事主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申请“休眠”,“休眠”期间不按自行停业处理,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而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休眠”期满前可以自主申请恢复正常经营状态。“休眠”期内商事主体除不从事经营活动外,仍然具备商事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可以申请注销登记。“休眠”期间,商事主体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及接受相关监管。 这是8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中的一项。《若干措施》包括六大方面36条服务举措,其中不少像企业“休眠”制度这样的改革创新举措,都是全国首创。 在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经营便利性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在全国率先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改革,将商事登记行政许可制改革为行政确认制,即只要申请人申报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就可以发放营业执照,赋予其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权利。同时,深化“一照多址”登记改革,企业营业执照可同时登记住所和本市范围内的多个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免予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实现“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个地址”,降低企业开办运营成本。 在加大服务外贸外资企业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在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程序方面,接受和承认国际多边、双边合格评定互认结果,避免重复检测认证;开展外贸企业认证培训,加大认证服务力度,推动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费用。为促进防疫物资出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力度指导服务企业开展防疫物资产品注册、出口认证、申报商务部出口白名单,推动更多防疫产品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为防疫物资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增强合同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及时提示防疫物资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建设全门类知识产权服务窗口,依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争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业务加快落地深圳,大力推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型知识产权职能融合、业务协同,最大程度发挥知识产权业务组合优势,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在加强商事登记知名企业字号保护方面,深圳将在全国率先将符合知名企业字号条件的字词加入企业名称禁限用库。此项措施有望从源头遏制“傍名牌”“搭便车”现象。 在扶持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和标准化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聚焦深圳市优势产业和重点工业产品,整合全市标准、质量、计量、检测、认证等机构资源,开设“产品学校”“产品医院”,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综合性质量技术服务,促进企业立标准、提质量、树品牌。针对新业态发展快但标准缺失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紧贴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发展需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供精准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助力新业态健康发展。
2020-08-26
天津市启动母婴护理相关标准和认证规则的制定工作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天津市母婴健康护理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将标准作为服务质量提升抓手,统一规范天津市母婴健康护理服务行业,为消费者提供选择便利,提高消费满意度。8月18日,在“2020年天津母婴健康护理行业服务认证宣贯会暨开放体验日”活动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主任林立军发布这一消息。天津市也成为全国最早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母婴护理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工作的地区之一。 据介绍,近年来天津市母婴护理行业发展较快。2011年,天津市只有四五家母婴护理中心,发展至今已有近200家母婴护理中心和几百家产后康复和托幼机构。林立军说,由于母婴健康护理服务行业还属于新兴行业,且行业涉及住宿、餐饮、护理、产康、卫生和生活护理等多方面,目前行业企业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给消费者的选择带来很大困难。 林立军说,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从3个方面开展工作。 以标准为服务质量提升抓手,统一规范天津市母婴护理服务行业。为强化标准的引领作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相关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天津市母婴健康护理服务机构服务标准,体现天津地区特色,以标准为重要抓手,提升天津市母婴健康护理行业服务水平,推动天津市整体母婴健康护理服务行业的发展。通过标准规范带动天津母婴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利用认证认可手段和示范试点作用,在天津市形成一批母婴护理行业优质企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充分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的作用,通过认证手段助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天津市将开展母婴护理行业认证和达标评定工作,以天津市母婴护理服务机构服务标准为依据,评定出一批天津市优质母婴健康护理行业优质企业,通过示范引领,扶持优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淘汰服务和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企业,形成天津市母婴健康护理服务行业良好发展的态势。 建立天津市服务质量品牌,采信认证结果,精准服务企业。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和服务的地方品牌,体现了某一地区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高度集中化,引领了国内行业发展,占领了质量水平的高地,凸显了一方特色。为此,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结合本地特色,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产品和服务自有品牌,通过标准引领,采信认证结果,更加精准地施政施策,让更多更好的优质企业为天津代言,从而带动整体行业的质量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17年我国颁布了GB/T33855《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此次天津市启动制定的母婴护理相关标准将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在饮食习惯、护理习俗等方面,以更加适合北方人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
2020-08-25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20〕75号,下称“通知”)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药监局决定于2020年8月至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重点领域 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海洋调查观测监测、食品检验和建材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提高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检查,强化监督管理。 二、抽查任务和要求 (一)配合落实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任务 按照“通知”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协助上级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各对应的区级监管部门积极配合。 “通知”中在其他领域抽取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查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由属地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下称“区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监督检查,检查机构数纳入本辖区总体抽查比例(即本条(二)中所列的12%的总体比例,参照基数仍为本辖区市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数)。 (二)开展市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2020年度本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由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抽取总体比例为12%,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海洋调查观测监测、食品检验、建材检验检测重点领域平均抽查比例不低于16%。具体包括:1.对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海洋调查观测监测重点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应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检查。2.对食品检验和建材检验检测重点领域监督抽查,由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检查。3.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由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和总体抽查比例要求开展。 各区级监管部门要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纳入各区统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完善各区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库和检验检测机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市级监管部门结合被检查机构的专业属性分别根据各区级监管部门的需要选派技术专家参加检查,为执法检查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1.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8〕8号)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测〔2018〕45号)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对有关投诉举报案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打击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尾气排放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用其他车辆替代受检车辆进行检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联合实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确保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部门)要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管力度,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技术支撑保障。 4.联合实施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为进一步强化海洋调查观测监测基础能力建设,确保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数据质量,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联合对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按规定开展监测活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5.强化检验检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市、区政府工作重点,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强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联合监管。协商确定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联合确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和处理程序,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6.创新监管手段,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上,积极创新监管手段。一是科学实施分类监管,对风险高、问题多的领域和机构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带着问题开展监管,注重通过举报、投诉信息主动发现线索,向精细型监管转变;三是剖析违法违规案件的原因,对系统性风险科学施策,从机制上降低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的概率;四是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规范统一监管的要求和内容,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风险防范,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获市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等。 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并向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上报自查情况。各检验检测机构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在首页“通知”栏内下载《2020年度北京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样表见附件)。 四、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法律责任落实到位,突出重点,着力提高监管效能,主要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二)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三)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四)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 (五)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 (六)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 (七)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 (八)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 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因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要督促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区市场监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完成好年度检验检测监管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 监督抽查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三)做好宣传引导 要结合辖区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形成宣传声势,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2020-08-19
市场监管总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
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总局贯彻落实工作举措。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亚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四次下团组,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南,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遵循。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思想观点、思路举措和工作方法,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谋求发展、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确定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其中多个方面都对市场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紧做好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落地。要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分工,一项一项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明确要达到的阶段性和最终成果。要立足大局,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要注意了解和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完善政策,根据需要适时推出必要新举措,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会议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要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降本减负、跟进服务,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复工达产,促进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尤其是学生复课期间食品安全;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继续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动工作落实。要认真配合做好巡视工作,始终把巡视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要认真做好今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到议案建议、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全国政协常委、总局副局长甘霖作会议传达。总局领导田世宏、孙梅君、秦宜智、申长雨、李利、焦红出席会议。总工程师韩毅、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0-08-12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特种设备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上半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强化战时意识,立足自身职能,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取得成效,有力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同比实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会议要求,要围绕“六稳”“六保”,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推进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移动式压力容器、长输管道、起重机械等隐患排查治理;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重点推进电梯监管、行政许可、检验工作等改革。会议强调,当前要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旅游观光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做好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总局有关司局、中国特检院、中特促进会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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